中小學音樂課程實施的定量監(jiān)測研究
摘要:此研究旨在構建調查音樂課程標準、課程教學實施和教學目標三者之間的一致性的工具與分析模式。研究以“課程實施調查(SEC)理論”為基礎建立了230題的問卷,以目的抽樣法調查了7個較大城市的127所學校的147名音樂教師,內部一致性和再測信度良好。該工具所獲數(shù)據(jù)可使用描述性和推論性統(tǒng)計進行分析,結果顯示,89%的參與者能覆蓋51項及以上的課標規(guī)定教學內容(共72項)。課程標準受到了參與者的高度重視,但是隨著年級由低到高,一致性程度逐漸下降。所有地區(qū)教師的課程實施有很強的共性,這表明課程標準的“落地”是總體有效的,但不同地區(qū)、任課年級和教齡的教師教學,在部分內容上存在顯著的群體差異,表明課程教學實施受多種因素影響。個體差異在學習內容和學習目標上都很明顯。課程更強調認知、情感和技能的發(fā)展,而不是社會和文化方面。最后,對國家、區(qū)域教研和教師個人使用SEC提出建議。
關鍵詞:中小學;音樂課程;實施;定量;監(jiān)測
一、中小學音樂課程實施的調查背景與內容
(一)課程實施調查(SEC)的背景與目標
20世紀70年代以來,我國一直將學校課程列為大規(guī)模教育改革的核心內容之一。2001年《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的實施標志著新一輪全國學校課程改革啟動,“促進學生的全面發(fā)展”成為最新版學校課程標準中的焦點之一①。這一教育理念的推行無疑需要對以往“以教師/知識為中心”的教育從課程目標、結構、內容、評價、管理以及教師教育和專業(yè)發(fā)展等方面進行全面協(xié)調②。其間,針對學校音樂課程,國家分別發(fā)布了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的實驗版課程標準③,并在2011年和2017年分別更新為了正式版本④。音樂課程標準設計和課程教學實施都是近年來的熱門研究,但兩者之間的一致性問題尚缺乏實證研究。
本研究旨在建構用于監(jiān)測“音樂課程標準與教材”和“課程教學實施”之間一致性的實證研究工具并進行調查。其中,課程實施(enacted curriculum)位于Goodlad⑤和Akker⑥課程三層次(目標、執(zhí)行、實現(xiàn))的執(zhí)行層面。其定義為“由教師設計并由學生在課堂上實際體驗到的學科內容和教學實踐”⑦,銜接著預期學習目標與實際教學操作。一致性是指教育體系中不同組成部分(如政策、課程標準、評估和指導)之間的一致程度,包括橫向和縱向兩類⑧。我國當前教育改革同時采用以上兩種方法以構建完全標準化的教育體系,并以評價為導向來突出教學成果⑨。教育體系一致性的實證研究可揭示政策、課程、學習目標、教學策略、評估標準和學生學習成效是如何在整個教育體系中相互結合的⑩。有效的結合能產生積極的學習效果,而任何不一致或不兼容都會影響學生的學習成效和教育改革的進程(11)。
課程實施調查項目(survey of enacted curriculum, SEC)模型的開發(fā)是為了課程標準與內容、教學實踐和順序認知發(fā)展之間的縱向一致性評估,是唯一一種在各類地區(qū)、學校、課程等項目中,都可以靈活使用的模型(12)。本研究采用SEC模型時,還進一步考慮了學科依賴和跨文化可遷移性問題(13)。SEC是一個以布魯姆(Bloom)學習目標理論為基礎的成熟框架,與大多數(shù)中國課程的一般評估標準一致(14),因此,它可以很好地適用于中國課程實施評估。本研究還就布魯姆學習目標理論結合音樂學習的實際情況,進一步開發(fā)了“CAPSCt音樂學習目標理論框架”。該框架中,布魯姆將學習目標劃分為認知、情感和技能三部分(15),是中國中小學現(xiàn)行課程的目標分類法之一(16)??紤]到社會建構主義課程所帶來的社會性,以及藝術作為人文學科所具有的文化性,又將維果茨基(Vygotsky)的社會理論(17)和諾蘭(Nolan)的跨文化理論(18)并入,形成最終的CAPSCt音樂學習目標理論框架(表1)。
表1CAPSCt音樂學習目標理論框架
不過,SEC的中國本土化應用仍然存在兩個挑戰(zhàn):(1)盡管美國國家和各州課程標準已經實施多年,但音樂SEC尚未研發(fā)(19)。(2)自2001年和2003年中國發(fā)布音樂課程標準至今,尚未開展類似SEC的課程實施監(jiān)測項目。
基于此,本研究旨在開發(fā)適用于中國音樂學科的SEC調查工具和分析模式并實施調查,用于探討音樂課程標準、課程教學實施和教學目標三者之間的一致性。本研究將回答如下問題:
(1)音樂教師在日常教學實踐中,對課標規(guī)定內容的覆蓋率是多少?
(2)音樂教師如何設定各項內容的學習目標?
(3)教師的教學實踐和學習目標的群體差異如何?
(4)課標規(guī)定的學習目標和教學實踐目標的一致性如何?
(二)音樂課程實施調查(SEC)的內容確立
為本研究定制開發(fā)的音樂課程實施調查(SEC)的基礎是Polikoff的三個重要研究結論(20):(1)SEC是一種可以測量各學科教學內容的通用方法。(2)SEC的分析方法適用于不同的教育體系。(3)SEC可同時收集橫向和縱向調查數(shù)據(jù)。
本研究問卷編制的步驟與Polikoff研究推薦的方法基本一致,分四步完成:(1)由2位研究小組成員將333個SEC條目翻譯成中文后,修改模塊1~4的部分條目以適應中文語境,并將模塊5~7條目用課標中與音樂相關的內容替代,形成第一版問卷。(2)由8名有經驗的學校音樂教師和3名教育研究者對問卷進行詳細審查,以確保內容的有效性。(3)對第2步中的建議和反饋進行評估,重新編制成第二版問卷,并返回給11位審稿人進行討論和確認。(4)在平衡了審稿人的反饋后完成問卷第三版,由另外8位音樂教師試用。微調措辭和項目順序后,最終版本的問卷共包括230個項目(表2)。每一步都使用了SEC官方指南中推薦的方法、工具和編碼程序(21)。
音樂SEC框架涵蓋7個模塊:(1)學校和課堂描述。(2)教師的觀念與信念。(3)教師專業(yè)發(fā)展。(4)教師基本情況。(5)教學內容。(6)課堂活動。(7)評估活動。模塊1~4是非特定學科的,所以本研究僅細微修改了措辭以適用于中文語境;音樂學科特定模塊5~7是在原始SEC模板上開發(fā)的。編制音樂SEC須考慮結構、內容和結果效度(22)。鑒于我國國家音樂課程標準適用于內地所有公立學校和教科書版本,所以本研究并未采用美國研究常用的“自下而上”的方法制定內容列表(23)。音樂學科特定模塊的內容來源是課標的四個學習領域,它與美國《國家核心藝術標準》中藝術素養(yǎng)的四個項目(反應、表達、創(chuàng)造、關聯(lián))相呼應,中美學習領域的共同性也從側面反映出音樂教學的主要內容是可被有序化、標準化的。在問卷第2部分,教師除了需要填寫每個項目所需的教學時間(T),還須填寫學生學習該項目前所應具備的現(xiàn)有基礎水平(R)及預期可達到的學習目標水平(I)。學習目標的李克特量表是根據(jù)課程標準制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