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立音樂教學目標
一、音樂教學目標概述
音樂教學目標,指課堂音樂教學活動所要達的到目標與境界,特指音樂教師根據教材和學生實際、所制定的既符合教學內容要求、又適合學生實際水平的最基本的標準與層面。它與以往教師所熟悉使用的“教學目標”一詞有著本質的區(qū)別?!澳康摹笔墙處熤饔^的根據教學內容的要求,站在審視教學的角度,以傳授者的 身份和挑剔的 心態(tài)所制訂的希望學生達到的目標與境界,集中代表了以知識為本的學科體系教學觀,是“以教論學”的具體體現。“目標”則是教師根據課程內容的要求,從學生需求的角度出發(fā),以促進者的身份和接受的心態(tài)所制訂的學生能夠達到的目標與境界,集中體現了以學生為本的教學觀,是“以學論教”的集中體現。
二 、音樂教學目標分類
《標準》為音樂教學設置了三個不同維度的目標,即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
(一)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目標
1、豐富情感,體驗培養(yǎng)對生活的積極樂觀態(tài)度;
2、培養(yǎng)音樂興趣,樹立終生學習的愿望;
3、提高音樂審美能力;
4、培養(yǎng)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精神;
5、尊重藝術,理解多元文化。
(二)過程與方法目標
音樂本身的表現性、實踐性、非語義性和不確定性,決定了音樂課程音樂課程的“過程與方法”目標。因為只有通過親身經歷與體驗這一過程,才能獨立地獲得對音樂的感受與理解,才能通過模仿逐步積累感性經驗,在研究與創(chuàng)造活動中,在與他人的共同合作中,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音樂學習,并感受學習音樂過程中的快樂,從而培養(yǎng)學生終身學音樂、會學音樂的興趣與興趣與習慣。過程與方目標為:
1、體驗;
2、模仿;
3、探究;
4、合作;
5、綜合。
?。ㄈ┲R與技能目標
音樂知識與技能對于音樂學習無疑是必要地,關鍵是以什么樣的方式去獲取知識和技能。有人說“教人真理的教師不是好教師,教人發(fā)現真理的教師才是好教師”音樂教師應在正確地教育觀念指導下,引導學生學好音樂知識與技能,使學生的情感態(tài)度、方法能力與知識技能,使學生的情感態(tài)度、方法能力與知識技能共同成長。在《課標》中,知識與技能目標有下列幾點;
1、音樂基礎知識;
2、音樂基本技能;
3、音樂創(chuàng)作與歷史背景;
4、音樂與相關文化。
三 音樂教學目標比較
由于教師不同,相同的教學內容會產生截然不同的教學效果;同樣道理,由于教學理念不同,相同的教學內容往往會制訂出截然不同的教學目標。在舊理念的指導下制定的教學目標的是站在教師的位置上,從教學的角度,提出的希望學生達的到境界;在新理念指導下制定的教學目標是站在學生的立場上,從學習的角度,提出的學生能夠達到的層面。
從以下兩位教師設計的《東北好》一課教學目標的比較來看,我們會虔誠地發(fā)現來自教學目標的差別。
甲教師從教師出發(fā)制定的教學目標:
1、通過本課課學習使學生充分感受東北音樂的風格特點,并通過聽唱、自學等形式學習《東北好》,激發(fā)學生了解家鄉(xiāng)、熱愛家鄉(xiāng)、喜歡東北音樂。
2、充分調動學生學習興趣和積極性,引導學生有創(chuàng)造性地參與音樂實踐活動。
3、引導學生探索、體驗不同風格特點的東北音樂,根據《東北好》音調創(chuàng)編《沈陽好》,提高學生想像力、創(chuàng)造力和表現力。
乙教師從學生出發(fā)制定的教學目標:
1、感受東北音樂熱情奔放、活潑風趣、熱烈紅火等風格特點并有進一步了解東北音樂的愿望。(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目標)
2、聆聽和演唱歌曲《東北好》,表達出歌曲熱烈歡快的情緒。探索、體驗不同風格的東北音樂,根據《東北和》創(chuàng)編《沈陽好》,體會創(chuàng)編成功的快樂。(過程與、方法目標)
3、能清晰正確地演唱歌曲,并能邊節(jié)奏或邊扭秧歌邊唱歌曲。在濃郁地音樂情景中知道東北的地理位置、語言特點、風土人情及東北二人轉、東北秧歌等知識。(知識與技能目標)
第一種設計目標籠統(tǒng)、宏大強調了教師的主體地位,是教師想使學生充分感受,是教師想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興趣,是教師想引導學生探索、體驗與創(chuàng)編,充分體現了傳授者的良好愿望與主觀想像,是教師對教學結果的期盼,但這一目標的后期效果則不再考慮之內。
第二種設計目標明確、清晰,探出了學生的主體地位,體現了學習的過程與方法,既設置了學生在45分鐘的教學中能夠達到的短期學習行為與實際效果的具體目標,也為今后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做了鋪墊。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激發(fā)出來興趣與情感的主線在與知識技能這暗許條暗線緊緊纏繞交織呈現的時候,價值觀得到了更充分地體現。
四 、如何確立音樂教學目標
音樂教學目標是音樂課堂教學活動的靈魂與方向,是評價教學效果的依據,是教師在熟悉教學內容,了解學生的實際情況后,為進一步提高學生的能力與水平而制定的學生應該達到而且能夠達到的標準與境界。然而,一般音樂教師對此往往研究的不夠深入,錯把教學目的當作教學目標來對待,過高的估計一節(jié)課的功效與價值,甚至“把培養(yǎng)學生成為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的人”、“通過學習這首歌,把學生培養(yǎng)成雷鋒式的好少年”、等等過于宏觀的語言都寫在上面,對課堂教學沒有具體地的指導意義,也沒有評價的價值。
音樂教學目標應該包含四個要素:
1、行為主體必須是學生而不是教師。如果我們把教學目標表述為“通過學習歌曲,培養(yǎng)學生的識譜能力”,就等于把目標的行為主體定位于教師,而不是學生,因為是教師想通過學唱歌曲培養(yǎng)學生某些方面的能力。事實上,片斷教學效果的直接依據是學生在課堂上是否真正獲得情感體驗與切實的進步,而不是教師的主觀愿望能否實現或教學任務是否完成。
2、行為動詞必須是具體、明確、可測評的,而不是籠統(tǒng)、抽象、模棱兩可的。如果我們學唱了一首歌唱雷鋒的歌曲,就把目標定位于“把學生培育成雷鋒式的好少年”和“提高學生的歌唱能力”進行測評,因為通過學唱一首歌,根本無從測評學生提高了多少。
3、行為方式必須是靈活、多樣、可操作的,而不是單調、乏味、缺少情感于活力的。如果我們的教學不是從學生的角度出發(fā),其行為方式也必定會不合時宜,只有真正熟悉、理解研究學生的教師,才能制訂出事實深受學生喜愛、符合學生年齡于心理特征、貼近學生實際生活與實際水平的行為方式。
4、行為程度必須是面向全體的最低低線,而不是個別尖子生才能達到最高標準。如果我們制定的教學目標不是最基本、最普通、大多數學生都能達到的標準,我們的教育也就不是面向普通人的基礎教育了。因此,行為程度要適當,即符合多少學生的實際程度,又能讓那些接受快的學生有繼續(xù)發(fā)展的空間。例如:“至少能記住歌詞或音樂主題”、“能基本正確地演唱歌曲”、“感受音樂作品濃郁的地方風格”“體驗創(chuàng)編活動的快樂”等眾所能及的標準與層面。
需要說明的是,確立音樂教學目標是每一個音樂教師授課前的自主行為,不必要過于追求統(tǒng)一,搞的千篇一律;從另一個角度說,音樂教學本身就是藝術,即使藝術,就需要個性,沒有個性就形不成獨特地教學風格,就談不上創(chuàng)新與發(fā)展。過去把教師的備課行為管的太死,過于追求煩鎖的標準化與規(guī)范化,新老教師一個模子、一個套路,形成一種不顧實效的“表面行為”,以應付領導的檢查。其實這種大統(tǒng)一的模式是根本不必要的,一位高師學生在實習中把課上的一塌糊涂,大家一致認為這節(jié)課的成績應該是不及格,但一看他的教案,是所有實習生中寫得最認真、也是最好的,因此成績也就上來了;他的指導教師是一位非常有經驗的老教師,上課沒有教案,只在上衣口代里裝上一張?zhí)崾窘虒W的小卡片,所有的教學思路都在腦子里,教學效果非常好。所以,應該把評價教學目標制定的是否合理以及教學效果好壞的權利留一部分給學生,由學生來評價教師的教學,上下結合才能產生最佳效果。